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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网上打印电子缴(退)款凭证指南
  发布时间: 2013/12/14 23:18:58  浏览次数: 2445

一、适用范围

201211日以后通过中山市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ETS)缴纳或退付国税税(费)款的纳税人,均可以在网上打印电子缴(退)款凭证。

二、基本流程

已经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的纳税人,在成功缴纳税(费)款或收到退税(费)款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即可登录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网址:http://www.gdzs-n-tax.gov.cn/),进入网上办税大厅,在“网上拓展”模块查询缴(退)款情况,打印电子缴(退)款凭证。具体操作详见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上打印电子缴(退)款凭证操作简介》(或请登陆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学习资料”栏目查看)。

三、注意事项

(一)未开通网上办税服务的纳税人,请登录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站,在“网上办税登录”上“注册”相关资料,并携有效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通。

(二)网上打印的电子缴(退)款凭证仅作为纳税人会计记账凭证使用,需与银行对账单电子划缴记录核对一致方为有效。同时各商业银行仍暂保留为纳税人打印电子缴税凭证和退税回单的服务。纳税人如有特殊需要,可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办理开具完税证明。

(三)纳税人可以自行上网查询和打印缴(退)款凭证,缴(退)款记录最多保留一年时间,超出该时段的记录不提供网上打印。

(四)《电子缴款凭证》上的缴款日期指纳税人开户银行扣缴税(费)款的日期。《电子退款凭证》上的退库日期指国库退付税(费)款的日期,不一定为纳税人开户银行收到税(费)款的日期。

(五)网上打印电子缴(退)款凭证前,必须先安装PDF工具(Adobe Reader10.0或以上版本),纳税人可在网上拓展首页办理须知中的“点此下载”,直接下载安装。纳税人如果未安装PDF工具,将不能打印凭证。

(六)网上打印的电子缴(退)款凭证尺寸是按A5纸的规格来设置,建议纳税人用A5纸(148×210mm)或A4纸(210×297mm)进行打印,并沿外框虚线裁剪以便装订。不同类型的打印机有不同的打印精度,为了提高凭证的打印质量,建议采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

(七)缴(退)款期内不同银行账号的缴(退)款记录和不同退税类型的退款记录,应分别选择,不能汇总打印在同一凭证上。每页缴(退)款凭证只能打印5条缴(退)款记录,多于5条缴(退)款记录的,系统会自动分页打印。

(八)纳税人在打印凭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12366客服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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